朋友驚慌失措打來電話:“我姐姐的兒子把人打傷,剛被派出所抓走了,警察抓他時還給他頭上罩上了黑布袋,你快幫忙想想辦法吧!”我問她是把人打成輕傷還是重傷,她說不知道,是她姐姐剛打電話告訴她的。
她帶著哭腔說:“你跟我去一趟派出所吧,最好是先把人弄出來,現在就出發好嗎?”
把人弄出來,這何其難!我還是第一次碰到這種事,趕緊給一位律師朋友打電話,問他以前處理過這種案子嗎?他說:“這種事搞不好要判刑,只能讓他關著了!”我又跟一位警察朋友打電話,他還沒聽完就打斷我說:“我勸你還是別幫這種忙,抓了就抓了,讓他等著處理吧!”
可是,朋友的請求讓我實在不忍心拒絕,雖然一時半會兒也想不出什么辦法,但我還是決定先去一趟再說。
故意傷害他人,被刑事拘留
路上,朋友一邊開車一邊給我介紹情況,她姐姐的兒子小杰一家三口住在一樓,大約半年前的一個晚上,兩個年輕人在小杰屋外的空地上邊喝啤酒邊大喊大叫,小杰6個月大的女兒被吵醒后哇哇大哭,于是小杰推開窗戶勸他們小點聲兒,沒想到那兩人借著酒勁沖小杰一頓臟話亂罵,還挑釁說“有種出來說”,小杰遂走到空地上叫他們不要無理取鬧,那兩人扔掉啤酒瓶就對小杰拳打腳踢,小杰慌忙逃回屋內撥打110報警,等了十多分鐘,警察還沒來,那兩人又在外面叫囂著要小杰出來,小杰于是從家里拿了一個扳手,走出去向那兩人打去。就在這時警察來了,把雙方帶到了派出所。
朋友說:“當時警察讓那兩人住院治療,放小杰回來了,兩人的醫藥費全是小杰出的,我們以為這事就這樣了。沒想到都半年過去了,今天警察說那兩人出院后作了傷情鑒定,其中一人是輕傷,警察就直接把小杰帶走了?!?/p>
我大致明白了事情經過,也分析了小杰主觀惡性小,對方有重大過錯,覺得這個忙值得幫。一番衡量后,對如何處理這件案子我心中基本有數了。
到了派出所,一大群人向我們涌來,朋友介紹其中的兩位是小杰的父母,其他5人是兩位被害人及他們的親屬。
小杰父母說:“剛才警察把小杰帶到另一個地下審訊室去了,說是做筆錄?!?/p>
小杰爸爸氣憤地說:“派出所還讓我們在拘留證上簽字,我們小杰是冤枉的,我們堅決不簽!”我平心靜氣地說:“這個字您應該簽!因為無論您簽不簽字,刑事拘留都已經發生法律效力,不需要征求你們同意。如果你們簽了,反倒可以讓警察覺得你們明事理懂配合,在接下來打交道時會順利一點兒?!?/p>
向警察提出辦理取保候審
就在大家七嘴八舌時,有幾個穿制服的警察從旁邊經過,小杰媽媽趕緊跟我說:“就是那個年輕的警察抓的小杰?!?/p>
我立馬迎上去問:“請問殷小杰的案子是您承辦的嗎?”年輕警官警惕地看了我一眼,說:“是啊,你是律師?”我忙搖搖頭說不是,我說我只作過法官,沒當過律師,他眼睛一亮,又半信半疑地說:“你真的不是律師,可別騙我!”我拿出了特意帶來的法官證,他看了后很快打消了顧慮,爽快地說:“既然我們是同行,那你告訴他們,一會兒把送達的拘留證簽收了,還有,殷小杰媽媽剛才在這里一直嚎啕大哭,還罵些難聽的話,你勸勸她可別再這樣了,所里其他人都被吵得沒法干活了!”
我承諾這都不是問題,現在最重要的事是怎樣才能把小杰放出來,警官說這可沒辦法,這才剛刑拘怎么可能放出去!
我說,小杰是偶犯,對方先挑起事端有重大過錯,又只是輕傷的后果,一定有辦法,您給出出主意?年輕警官下意識地和我拉開距離,一臉嚴肅地說:“我可不會給任何人出主意,我也沒主意,你別害我!你們自己想辦法!”
我堅定地說:“那我就直說了,我們打算給小杰辦取保候審,這是符合法定程序的,也是最可行的辦法?!?/p>
警官似笑非笑地說:“這可是你自己說的,我可沒給你出這個主意?!?/p>
與被害人達成民事賠償和解協議
我立馬明白自己找對了方法,于是對警察說:“那我們馬上找被害人協商賠償,辦妥了你們盡快幫忙辦理取保候審?!?/p>
小杰在里面多關一天就多一分學壞的危險。這也是我以前審理刑事案件時得出的經驗,關押時間超過三天就會受監獄里其他犯人的影響,好人也變成壞人了。
我和小杰的家人商量民事賠償的事,我問他們準備錢了嗎,他們拍拍背包說,都帶著現金呢!
兩個被害人都只有十七八歲,他們的親屬也急于拿到賠償款,加上我們在第一時間主動調出賠償,他們也比較配合,所以這場調解并不難,雙方以3萬元達成協議。為防節外生枝,我趴在朋友車座上以最快的速度寫好了民事賠償協議書,一式三份,讓雙方簽字后當即履行。
兩天后,小杰從看守所放了出來,在看守所僅關押了兩天一夜,之后再未被收監。
一個月后,小杰以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拘役六個月,緩刑二個月。
親人打傷他人被警察帶走,以下三個技巧家屬要牢記:
我之所以這么說,是因為以前在法院工作時吃盡了當事人不簽署法律文書的苦頭,當事人拒簽,法官就得對送達場景拍照或是錄像,還要找至少兩名證人留置送達。而當事人不簽字并不會從中得到任何好處,以為不簽字文書就沒有效力、就不用承擔責任,這完全是一種自欺欺人的想法。他們不知道,法律有的是辦法讓文書生效。
另外,你越配合警察,警察越愿意在不違背法律規定的情況幫助你。比如在調解時,我請求由警察通知被害人接受調解,這樣被害人在心理上就不那么強勢,為我們以較低金額達成賠償協議奠定了基礎。這都是因為警察提出的配合要求我全答應了。
就像朋友說的,其實警察早就知道可以辦理取保候審,但他決不會主動告訴你,而是讓家屬自己想辦法,因為他們不想給自己惹事,要避嫌。
實際上,警察也不想故意為難家屬或當事人。后來案件了結后,那位警官私下跟我說,當他聽到我要辦取保候審時,他非常欣賞我的自信,說:“行啊你,還真是作過法官,知道取保候審?!蔽艺f這不是法律規定的嗎,他說是這樣沒錯,但別人都是在關了好幾天后才小心翼翼地提出,不像你,關進來第一天就理直氣壯地提出。
首先,被害人有急于拿到賠償款的心理,只要能馬上拿到現金,一般不會在賠償金額上提出太高要求。當我們以3萬元達成和解協議后,連警察都吃了一驚,說以前辦過一模一樣的案子,對方賠了12萬元,我一打聽,是在關押了十天之后,被告人家屬幾近崩潰才知道要先行賠償,但那時已經完全處于被動了,只能聽任被害人提要求。
賠得越早越及時,越容易達成協議,這樣才會取得被害人的諒解,也才能讓警察認可你有悔罪之心。少了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程序的繁瑣,公檢法辦起該案來更為簡單,最后結案也快,被告人一家懸著的心很快就落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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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務院第590號令《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實施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后搬遷。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償后,被征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
對于房屋評估相關事宜,國務院第590號令《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已經做了明確規定: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對評估確定的被征收房屋價值有
根據法律規定,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征收土地的,應當按照以下這六個程序步驟進行征收:開展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
沒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國務院批準: (一)永久基本農田; (二)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三十五公頃的; (三)其他土地超過七十公頃的。征收前款規定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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